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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具材质就差两字 价格竟相差了70万

日期:2016/8/31 16:26:00来源:家具产业点击次数:370663

20万元订金订了一套标注为“降香黄檀”的红木家具,现场验货时标注却变成了“黄檀”家具。记者了解到,由于种类不同,这两种家具的差价达数十倍。经过属地消协20天的协调,昨日市民赵女士终于要回了订金。

前后不一

记者了解到,上月底,赵女士通过微信联系到了位于东丽区津塘公路上的一家“红木家具专卖”商铺,销售员向她推荐了一款红木家具,在微信照片上,其标签材质标注为“降香黄檀”,价格为80余万元。

赵女士告诉记者,由于她以前在该店进行过消费,对该店较为信任,而降香黄檀的收藏价值又较大,因此她立即通过转账向对方交付了20万元订金,订购了这套家具。但本月初,她到店中验货时看到,在产品实际标签材质一栏,“降香黄檀”的标注变为了“黄檀”,赵女士立即向销售人员询问。销售人员表示,降香黄檀属于黄檀的一种,因此标注“黄檀”并没有错。

再次验货

据了解,发现蹊跷的赵女士并没有立即购买,而是请了一位业内朋友到店中再次验货。经该业内人员验证,该家具确实是黄檀类,但并不是降香黄檀,而是红酸枝,其虽然也属黄檀类,但市场售价仅为一万余元,二者相差数十万元。

随后,赵女士来到东丽区消协反映此事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,该家具的材质标注存在问题,根据国家标准,降香黄檀家具的材质应标注“降香黄檀”这一学名,而不应笼统地标注“黄檀”。经过20天的协调,商家于昨日向赵女士退还了全部20万元的订金。

差别很大

昨日,在采访中,对于标注“改口”问题,商家表示,根据国标,“降香黄檀”包含在“黄檀属”大类中,因此标注改为“黄檀”并不算错。

据东丽区消协秘书长崔月贞介绍:

在GB/T 18107—2000《红木》国家标准中,“黄檀属”大类包括降香黄檀、红酸枝、黑酸枝,虽然都属“黄檀”,但不同种类间的价格差距堪称巨大,商家标签标注需精确到“黄檀属”大类中的哪一类。

今年以来东丽消协共受理家居用品投诉174件,居商品类投诉之首,红木家具由于价格较高,市民非常关注,市场上部分商家却利用不规范材质标注混淆视听,以次充好。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《红木》国家标准,市民在辨别红木家具类别时可以以此作为参考,而不应轻信商家的不规范标注。

责任编辑:水晶 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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